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創優“四最” 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0-06-24 16:45:51
摘要: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創優“四最”
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創優營商環境一系列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和部分省市政務公開座談會精神及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省政府重點工作安排,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發展環境,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工作目標
以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以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著力解決影響創新創業創造的突出體制機制問題,最大限度釋放創新創業創造動能,建立健全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和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著力把我省建設成為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的省份之一,為加快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作出積極貢獻。
二、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1.持續壓減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四個一律、兩個全程”的要求,及時做好國務院取消調整行政審批等事項的銜接落實,清理、精簡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保持行政審批事項全國最少。(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變相審批和許可專項整治。2019年10月底前,對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專項計劃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消除審批和許可的“灰色地帶”。(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行政許可的成本和效果評估試點。2019年,探索開展對有關行政許可的成本和效果進行評估,充分聽取政府有關部門、企業、公眾、專家學者、有關中介機構的意見,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意見建議。(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電子營業執照簽發、管理和應用。建成電子營業執照簽發、管理和應用系統,打通與省政務電子證照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電子營業執照在“互聯網+政務服務”和電子商務等環境中的應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出臺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或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辦法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及時向社會公開;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分類管理。(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持續推行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編制和公布統一的企業注銷操作指南和提交材料規范,將非上市股份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簡易注銷范圍,公告時間由45天壓減至20天,簡易注銷時間減少一半。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設立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2019年9月1日前實現企業注銷“一網”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改革。制定公布投資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標準化清單,依托在線平臺對各類投資審批事項實行“一碼運轉、一口受理、一網通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研究提出我省開展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意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實現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臺、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四統一”,大幅縮短全流程審批時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進一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情況,及時做好我省目錄調整和承接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進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及時推動小微企業提高增值稅起征點、減半征收所得稅、降低增值稅率、社保費率等系列政策落地;降低物流、供電、過路過橋等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取消或降低一批鐵路、港口收費,開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相關工作。(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持續清理整治各種收費行為。落實收費清單“一張網”建設,動態調整涉企收費清單,清理整頓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鞏固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規范金融類協會合理收取會費、服務費。治理對客貨運車輛不合理審批和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完善亂收費舉報投訴查處機制。(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實施創新監管。
12.持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升級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統一監管平臺,到2019年底,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檢查、全面體檢”。(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深入推進 “互聯網+監管”。全面梳理監管業務事項,聯通各市各部門監管業務系統,推動監管事項全覆蓋、監管過程全記錄、監管數據可共享可分析可預警,按時實現與國家系統聯通,并上線試運行,提升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水平。(省政府辦公廳、省數據資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完善差異化監管制度。2019年底前,建立省級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推動清單嵌入省聯合獎懲系統,建立與信用類別相適應的監管機制,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守信主體實施“綠色通道”“審慎監管”,對失信主體實施重點監管、聯合懲戒。堅守安全質量底線,對新興產業區分情況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共享經濟、快遞業務、“互聯網+”專利代理等量身定制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和標準規范,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優化政務服務。
15.大幅提升“一網通辦”“異地可辦”能力。深化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2019年底前,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基本建立全省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標準規范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營管理體系,進一步優化全省政務服務流程、壓縮環節、精簡材料、縮短時限。(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做強“皖事通”移動政務服務品牌。2019年9月底前,“皖事通”服務資源全面接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力爭2019年下載量突破2000萬,服務筆數突破5000萬。(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打造“慧辦事”“慧審批”“慧監管”的智慧政務新模式。力爭2019年80%個人事項實現全程網辦,做到“零原件、不見面”,其中部分事項“秒批秒辦”;打造50個集成套餐式服務,以“辦一件事”為主題,實現一次提交、綜合受理、協同辦理、統一反饋。(省數據資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推進長三角政務服務一體化。認真落實《長三角政務服務一體化工作實施方案》,探索三省一市跨區域“一網通辦”體制機制和運行模式,率先實現區域內政務服務一體化。(省政府辦公廳、省數據資源局牽頭,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深入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持續推行“馬上辦”,推動一般事項“不見面”、復雜事項“一次辦”;推行“網上辦”,實現“應上盡上、全程在線”;推行“就近辦”,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功能,將政務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城鄉社區等。(省數據資源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整合涉及多部門事項的共性材料,推廣多業務申請表信息復用,凡是實現共享的電子證照,免提交復印件,通過“一表申請”將企業和個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齊、后續反復使用,減少重復填寫和重復提交,2019年11月底前,實現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提供的材料減少60%以上。貫徹落實部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對確需保留的證明,實行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索要證明。(省司法廳牽頭,各地、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中心。2019年6月底前,原則上不再保留各部門單設的服務大廳。除對場地有特殊要求事項外,各類政務服務事項(包括垂直管理部門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做到“應進必進、一門通達”。(省數據資源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2019年6月底前,實現全部事項“一窗”分類受理。(省數據資源局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統一數據共享。加強基礎數據庫建設,2019年6月底前,充實基礎數據庫內容,加強數據質量管理,擴大共享覆蓋面;2019年底前,建設省、市政務服務辦事材料共享庫,持續提高辦事材料線上線下共享復用水平;建設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數據資源中心功能模塊,匯聚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數據,開展政務服務態勢分析,為提升政務服務質量提供大數據支撐。(省數據資源局、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進一步優化企業銀行開戶服務。將人民銀行賬戶許可辦理時間由2個工作日壓縮至當日受理、當日辦結。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19年底前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
25.構建企業群眾評判服務績效機制。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暢通企業反映問題渠道,建立民營企業評議政府職能部門制度。(省政府辦公廳、省數據資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各市政府配合)
26.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深化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持續推進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圍繞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政策宣傳與解讀工作,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和實效。(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著力創優營商環境。
27.持續開展“四送一服”雙千工程。組織開展2019年“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集中活動,突出落實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送基金進市縣、解決企業關切重難點問題等專題活動,線上線下常態化推進政策宣講、精準要素對接,收辦各類問題,搭建政企直通車,把“四送一服”雙千工程打造成服務實體經濟的“金字招牌”。(省“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
28.開展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2019年,按照我國和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聚焦企業開辦、不動產登記、獲得水電氣、獲得信貸、繳納稅費、跨境貿易、政務服務、知識產權保護等20個關鍵領域,開展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推動我省營商環境走在全國前列。(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9.開展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建立健全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及通報制度,定期開展監測調查,編制發布營商環境評價報告。指導推動合肥市在全國營商環境評價中取得好名次。建設“互聯網+營商環境”監管應用平臺。適時開展明查暗訪。建立營商環境專家庫、監督員、監測站、監測點等。(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數據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改善企業融資環境。推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十百千”支持政策落地;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增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占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于50%,落實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和融資成本再降1個百分點以上政策;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千名行長進萬企”活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1.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持續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和違反平等產權保護的規范性文件,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創造的社會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組織開展政務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加大政府欠款清償力度,重點解決“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按照國家城市信用監測預警指標體系要求,不斷提升城市信用建設水平;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牽頭,各地、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3.研究擬訂《安徽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借鑒其他省份的經驗做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優化營商環境立法建議。(省司法廳、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協同,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工作安排、實施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加強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門要把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創新督查方式,對成效明顯的要加大表揚和政策激勵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和執行不力的,要抓住典型約談通報。各地、各部門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分別于2019年7月初、2020年1月初報省政府。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媒體平臺,開展系列宣傳活動,提高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