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李國英省長5月14日在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2020年第一次會議上指示精神,省民營辦(省經信廳)在省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對近年來國家及省出臺的支持民營經濟政策特別是最有效紓解民營經濟發展痛點難點的金融、稅收、財政獎補、用工等方面政策進行了分類梳理,精準提煉,并逐項明確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流程、辦理單位和咨詢電話等,旨在方便企業“按圖索驥”,充分享受政策,促進全省民營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本政策精選共分7類,總計142條,從今天起將在本平臺陸續發布。
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
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
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于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進項稅額加計抵減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對于申請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需要就適用政策做出聲明,并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大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進項稅額加計抵減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文件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對于申請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需要就適用政策做出聲明,并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大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文件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于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減征增值稅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1.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二手車經銷商減征增值稅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7號)
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購稅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1號)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1. 該政策適用于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征收并能夠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2. 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不適用該政策。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房地產業計稅毛利率調整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1. 開發項目位于合肥市城區和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5%。2. 開發項目位于其他省轄市(合肥市除外)城區及郊區的,計稅毛利率為10%。3. 開發項目位于上述第(一)、(二)項以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為5%。4. 屬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計稅毛利率為3%。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安徽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3號)該政策適用于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擴大范圍至所有制造業。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新購設備一次性扣除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該政策適用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3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78號)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或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取得股息紅利的。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對個人轉讓新三板掛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7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
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以下簡稱公益捐贈),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以下簡稱公益捐贈)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
1.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伙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 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合伙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申報材料:《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天使投資個人申報材料:《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1)合伙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符合享受優惠條件的,合伙創投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合伙創投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時應報送《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同時將有關資料留存備查(備查資料同公司制創投企業)。合伙企業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按年度分別備案。(2)合伙創投企業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后的每個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向合伙創投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合伙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3)個人合伙人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應將當年允許抵扣的投資額填至《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允許扣除的其他費用”欄,并同時標明“投資抵扣”字樣。天使投資個人應在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4個月的次月15日內,與初創科技型企業共同向初創科技型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備案時應報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被投資企業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的有關資料留存企業備查,備查資料包括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現金投資時的投資合同(協議)、章程、實際出資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被投資企業符合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的有關資料。多次投資同一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應分次備案。①天使投資個人轉讓未上市的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按照《通知》規定享受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時,應于股權轉讓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同時,天使投資個人還應一并提供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其中,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需同時抵扣前36個月內投資其他注銷清算初創科技型企業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的,申報時應一并提供注銷清算企業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并注明注銷清算等情況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以及前期享受投資抵扣政策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接受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應在天使投資個人轉讓股權納稅申報時,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相關信息。②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滿足投資抵扣稅收優惠條件后,初創科技型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資個人在轉讓初創科技型企業股票時,有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的,應向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限售股轉讓稅款清算,抵扣尚未抵扣完畢的投資額。清算時,應提供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后稅務機關受理的《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和《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情況表》。(3)被投資企業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應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含有股東變動信息的《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對天使投資個人,應在備注欄標明“天使投資個人”字樣。(4)天使投資個人轉讓股權時,扣繳義務人、天使投資個人應將當年允許抵扣的投資額填至《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或《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稅前扣除項目”的“其他”欄,并同時標明“投資抵扣”字樣。(5)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注銷清算的,應及時持《天使投資個人所得稅投資抵扣備案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情況登記。
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
創投企業可以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或者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兩種方式之一,對其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創投企業的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伙人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8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
自試點開始之日起,對個人投資者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三年(36個月,下同)內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自試點開始之日起,對個人投資者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三年內實施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創新企業境內發行存托憑證試點階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52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六稅兩費普惠政策
1.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省財政廳 安徽省稅務局《關于我省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地方稅及附加的通知》(財稅法〔2019〕119號)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
1. 對交通運輸、住宿餐飲、居民服務、文體娛樂業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 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3個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3. 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免租金的,按比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最長時間不超過3個月。4. 在疫情期間被政府征用的房產,按實際征用時間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5. 其他企業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的,按現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省財政廳安徽省稅務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的通知》(皖財稅法〔2020〕287號)交通運輸、住宿餐飲、居民服務、文體娛樂業企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免租金的單位;疫情期間被政府征用房產的單位;其他困難企業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自行申請,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
六類車輛車船稅減稅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摩托車和1.0升(含)以下乘用車的車輛車船稅年稅額標準降至法定最低標準。上述六類車輛車船稅法定最低年稅額標準(以下稱新標準)分別為:1. 貨車(包括半掛牽引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16元/噸;省財政廳安徽省稅務局《關于調整部分車輛車船稅年稅額標準的通知》(財稅法〔2019〕121號)該項優惠政策適用于上述六類車輛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六類車輛的車船稅納稅人。1. 納稅人采取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方式的,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也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線上辦理納稅申報。(1)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按以下方式辦理。②納稅人填報《車船稅納稅申報表》時,對于六類車輛,“單位稅額”欄直接按新標準填寫。(2)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的,在線對應填寫上述表單即可。2. 納稅人采取辦理交強險業務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方式的,向保險機構提供辦理交強險所需資料外,不需額外提供其他資料。保險機構對于六類車輛,自動按新標準代收車船稅。
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費扣減
1.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9000元。1.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2. 省財政廳安徽省稅務局 省退役軍人廳《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皖財稅法〔2019〕182號)
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費扣減
1.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下同)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 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3. 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該項稅收優惠政策未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1.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2. 省財政廳 安徽省稅務局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扶貧辦《關于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皖財稅法〔2019〕183號)
公共服務稅費減免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8 號)2.《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無償捐贈用于疫情的貨物稅費減免
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2.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出口貨物勞務退(免)稅
對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增值稅、消費稅的退(免)稅政策。1.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2. 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對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實行增值稅、消費稅的退(免)稅出口企業,應在貨物(勞務)報關出口后,收齊有關憑證和電子信息,通過安徽省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電子稅務局、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途徑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申報。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受理、審核、核準,核準通過辦理退庫手續。并及時通過相關平臺向出口企業反饋辦理結果。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所得稅
1.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2.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其中,個體工商戶實行簡易申報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暫不扣劃個人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劃繳。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10號)